收藏本页 | 设为主页 | 随便看看
普通会员

广州因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专利申请|广州专利代理|广州版权申请登记|广州商标注册|2014高新认定

产品分类
  • 暂无分类
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 2014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再审认定辅导工作现在启动
2014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再审认定辅导工作现在启动
发布时间:2013-12-04        浏览次数:37        返回列表
 根据科技部新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前提出复审,复审之后亦续期三年。复审三年后,进行重新认定。
2008年广东省新认定的企业于2011年复审,复审认定的企业第一批安凯(广州)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北明软件有限公司、番禺珠江钢管有限公司等622家企业,第二批珐玛珈(广州)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广东超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大丰植保科技有限公司共计486家企业(详细见我司网站http://www.hitechs.org.cn)资讯中心2012年度公告栏)。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此1108家企业均应参加再审新认定,否则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失效。
 
由于近几年社会上对已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许多不良反应,加上近两年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审计署对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抽查时发现了很多问题,故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将比认定时要求更加严格。2013年上半年科技部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大规模的抽查,发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管理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
 
根据2013年第一批,第二批新审和复审评审过程和认定结果的实际情况,高新技术企业新审和复审过程中,科技主管部门将重点关注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近三年在以下三方面的进展情况:
1、企业是否持续进行研究开发,研发投入是否符合规定;
2、企业是否持续进行技术成果转化;
3、是否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即主要产品与服务的核心技术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再审将严格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工作指引》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进行评审,尤其是以下几个主要指标:
1、主要产品或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范围;
2、近三年获得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证书(专利、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3、上一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4、近三年企业的研发经费符合规定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
5、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
 
鉴于目前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特殊性,请广东省2011年已复审认定的1108家高新技术企业提前准备再审材料。认真落实科技研发体系和研发经费体系建设,严格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工作指引》,高度重视复审工作。
 
二、满足基本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b.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c.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三、申请享受税收政策
 
1、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当年起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认定办法》等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全部返还企业。出口额占其销售总额70%以上的,仍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5个百分点由同级财政列收列支返还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的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需的各项费用。上述企业投入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费用应逐年增长,年增幅10%以上的,可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
 
鉴于目前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的特殊性,请拟于2014年再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或者2013年复审未通过的企业以及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到期的企业,即2008年第一批认定的企业,提前准备认定材料。认真落实科技研发体系和研发经费体系建设,严格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工作指引》,高度重视认定工作。
 
作为早在2002年注册成立的专业科技认定咨询机构,我司从事科技咨询10余年,注册资本300万,办公面积近400平方米,专职兼职工作人员近80人,是享誉业内的专业科技资质认定大型辅导机构,公司拥有严谨的咨询体系、高水平的申报辅导专家、顺畅的服务渠道、整体的咨询方案和实用高效的辅导流程。公司新自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实施以来,成功服务数百家企业,辅导数百起经典案例,我司作为少数在2008年第一批开始辅导的专业机构,专业基础扎实,辅导经验丰富,帮助客户顺利获得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时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
 
因为专业,选择正确——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代理,选择因正,省事省心!
 
详情请致电广州因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辅导中心:020-87024876、4000222418,或登录高新科技辅导中心网站:http://www.hitechs.org.cn或者我司公司网站http://www.in-cen.com,欢迎来电咨询。
 
我们服务区域(全广东省)